招商公告!一汽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存量实物资产招商推介公告

2026-11-04

项目方:一汽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交易机构:西部产权交易所

信息披露日期:详见各标的信息

一、招商综述

为盘活存量资产、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一汽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委托西部产权交易所,就旗下分布于哈尔滨、沈阳、青岛、大连等地的五处存量实物资产公开招商,面向社会广泛征集意向受让方。

本次招商的五处标的,涵盖办公宿舍楼、车库、单身公寓及商用招待所等多种业态,区位各具价值,且均按低于评估价值的挂牌底价折价出让,价格优势显著,为意向投资方提供优质的存量资产投资与盘活机会。

各标的按现状转让,转让价格为含税增值税价格;交易采取挂牌期满后视征集情况确定协议转让或网络竞价方式,保证金、交易条件及风险揭示详见各标的公告正文。欢迎各意向投资方实地踏勘、来电咨询。

二、标的汇总对比表

表1 五处存量实物资产招商信息汇总

标的名称

所在城市

建筑面积(㎡)

用途/状态

评估值(万元)

挂牌底价(万元)

保证金(万元)

项目编号

南乐郊路64-3号楼前车库

沈阳·沈河

28.05

车库/空置

9.96

7.70

2.00

GG01260730001

星光街10号20栋房地产

哈尔滨·香坊

697.10

闲置/空置(D级危房)

440.57

325.50

97.00

GG01260730002

牛毛山宿舍楼

青岛·李沧

1313.00

办公/空置

842.95

712.00

200.00

GG01260611001

解放汽车厂单身公寓

青岛·李沧

2260.00

宿舍/空置(D级危房)

424.88

357.60

100.00

GG01260611002

兰田街40-42号(大客招待所)

大连·沙河口

2302.98

商用/出租中

2482.61

2349.00

700.00

GG01260421008

注:以上信息摘自各标的挂牌披露内容,最终以西部产权交易所挂牌文件及《资产交易合同》为准;表中评估值为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均不含土地或附随权益的说明以各标的正文为准。

三、报名及咨询联系方式

本次五处标的均由一汽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委托西部产权交易所统一招商,各标的咨询、报名及服务监督联系方式如下:

· 标的联系人:刘经理 13426000391

· 报名咨询:029-68296594、15829107887

· 交易机构:西部产权交易所

四、各标的招商公告

(一)沈阳市沈河区南乐郊路64-3号楼前车库转让招商公告

项目编号:GG01260730001

本项目在西部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面向社会广泛征集意向受让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标的概况

本次转让标的为一汽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位于沈阳市沈河区南乐郊路64-3号楼前车库,建筑面积28.05平方米,无房产证,现状用途为车库,处于闲置状态。标的现状:外墙水泥抹灰、粉刷涂料,内墙刷大白,铺设地板,使用状况良好

区域及价格优势

标的位于沈阳市沈河区城区成熟片区,周边住宅密集,停车需求旺盛,出租、自用均可,现金流稳定;标的总价门槛低,对比同区域同类车位资产,挂牌价格具备竞争优势,投资成本可控、变现灵活。

标的按现状转让,转让价格为含税增值税价格,标的处于空置状态。

转让基本信息

1. 转让底价:7.70万元

2. 保证金:2.00万元

特别说明

1. 标的暂未办理产权证,无法办理不动产权属证书,无法办理产权证的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受让方自行办理标的相关手续,转让方不承担办证相关责任。

受让方资格条件

意向受让方为依法存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认可本项目全部交易条件,自愿按标的现状受让,愿意遵守西部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

重要交易提示

1. 标的资产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本项目所涉资产评估报告、标的信息等披露内容仅为挂牌价格制定参考依据,不作为本项目交割依据。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实地踏勘核实标的,充分了解标的现状、瑕疵、权属情况,自行承担全部投资风险。

2. 本次转让价款为含税价格,税率5%,成交后转让方向受让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3. 交易相关税费由交易双方按国家及标的所在地相关规定分担;标的交付之日起,标的相关水、电、物业等一切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4. 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标的情况后,按挂牌公告要求在系统提交受让登记,按时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至指定账户,保证金到账后方可取得竞价资格;逾期未交纳保证金,视为放弃受让意向。

5. 成交后,受让方须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交易价款和服务费支付至交易所指定账户;逾期未支付价款,转让方有权取消交易并没收保证金。

6. 意向受让方报名前可预约现场看样,看样地点:标的所在地。

(二)哈尔滨市动力区星光街10号20栋房地产转让招商公告

项目编号:GG01260730002

本项目在西部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面向社会广泛征集意向受让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标的概况

本次转让标的为一汽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位于哈尔滨市动力区星光街10号20栋房地产,房屋所有权证号:哈房权证动字第00001975号,建筑面积697.10平方米,目前用途为闲置。

标的包含土地使用权,坐落于哈尔滨市香坊区星光街10号,面积2665平方米,用途为文体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证号:哈国用(2009)第1000031号,终止日期至2059年7月16日。

重要提示:该资产安全鉴定等级为D级,意向受让方须详细阅读《房屋鉴定报告》,房屋安全状况等级为危房,购买后须按照鉴定报告建议立即采取加固排险措施,自行承担全部加固、维修、管理及安全责任。

区域及价格优势

标的坐落于哈尔滨市香坊区成熟城区,周边居住、交通、市政配套完善,区位辨识度高;土地面积2665平方米,具备较大盘活改造空间。标的评估值440.57万元,本次挂牌底价325.50万元,折价挂牌,具备明显价格优势,适合有危房加固、城市更新、资产盘活意向的投资方。

标的按现状转让,转让价格为含税增值税价格,资产处于空置状态。

转让基本信息

1. 转让底价:325.50万元

2. 保证金:97.00万元

受让方资格条件

意向受让方为依法存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认可本项目全部交易条件,自愿按标的现状受让,愿意遵守西部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

重要交易提示

1. 标的资产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本项目所涉资产评估报告、标的信息等披露内容仅为挂牌价格制定参考依据,不作为本项目交割依据。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实地踏勘核实标的,充分了解标的现状、瑕疵、权属情况,自行承担全部投资风险。

2. 本次转让价款为含税价格,税率5%,成交后转让方向受让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3. 交易相关税费由交易双方按国家及标的所在地相关规定分担;标的交付之日起,标的相关水、电、物业等一切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4. 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标的情况后,按挂牌公告要求在系统提交受让登记,按时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至指定账户,保证金到账后方可取得竞价资格;逾期未交纳保证金,视为放弃受让意向。

5. 成交后,受让方须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交易价款和服务费支付至交易所指定账户;逾期未支付价款,转让方有权取消交易并没收保证金。

6. 意向受让方报名前可预约现场看样,看样地点:标的所在地。

(三)青岛牛毛山宿舍楼转让招商公告

项目编号:GG01260611001

本项目在西部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面向社会广泛征集意向受让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标的概况

本次转让标的为一汽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位于青岛牛毛山宿舍楼,坐落于青岛市李沧区兴华街7号一楼,建筑面积1313.00平方米,目前用途为办公,无房产证。该建筑建成于1997年,外墙水泥抹灰、粉刷涂料,安装塑钢窗,内墙刷大白、铺设地板,可正常使用。

区域及价格优势

标的位于青岛市李沧区主城片区,城市配套齐全,交通通达性好,区位条件优越;建面1313平方米,体量适中,可根据需求进行业态改造利用。标的评估值842.95万元,本次挂牌底价712.00万元,折价出让,性价比突出,适合投资运营、园区配套、存量资产盘活类意向方。

标的按现状转让,转让价格为含税增值税价格,标的处于空置状态。

转让基本信息

1. 转让底价:712.00万元

2. 保证金:200.00万元

特别说明

1. 标的暂未办理产权证,无法办理不动产权属证书,无法办理产权证的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受让方自行办理标的相关手续,转让方不承担办证相关责任。

受让方资格条件

意向受让方为依法存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认可本项目全部交易条件,自愿按标的现状受让,愿意遵守西部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

重要交易提示

1. 标的资产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本项目所涉资产评估报告、标的信息等披露内容仅为挂牌价格制定参考依据,不作为本项目交割依据。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实地踏勘核实标的,充分了解标的现状、瑕疵、权属情况,自行承担全部投资风险。

2. 本次转让价款为含税价格,税率5%,成交后转让方向受让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3. 交易相关税费由交易双方按国家及标的所在地相关规定分担;标的交付之日起,标的相关水、电、物业等一切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4. 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标的情况后,按挂牌公告要求在系统提交受让登记,按时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至指定账户,保证金到账后方可取得竞价资格;逾期未交纳保证金,视为放弃受让意向。

5. 成交后,受让方须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交易价款和服务费支付至交易所指定账户;逾期未支付价款,转让方有权取消交易并没收保证金。

6. 意向受让方报名前可预约现场看样,看样地点:标的所在地。

其

(四)青岛市解放汽车厂单身公寓转让招商公告

项目编号:GG01260611002

本项目在西部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面向社会广泛征集意向受让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标的概况

本次转让标的为一汽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位于青岛市解放汽车厂单身公寓房产,坐落于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沔阳路15号,建筑面积2260.00平方米,目前用途为宿舍,无房产证。

重要提示:该资产安全鉴定等级为D级,意向受让方须详细阅读《房屋鉴定报告》,房屋安全状况等级为危房,购买后须按照鉴定报告建议立即采取加固排险措施,自行承担全部加固、维修、管理及安全责任。

区域及价格优势

标的地处青岛市李沧区,属于青岛主城片区,周边居住人口密集,生活配套、交通路网成熟完善;建面2260平方米,体量充足,适合宿舍、配套用房等业态盘活改造。标的评估值424.88万元,本次挂牌底价357.60万元,折价出让,具备明显价格优势,适合存量物业更新、资产投资运营类意向投资方。

标的按现状转让,转让价格为含税增值税价格,资产处于空置状态。

转让基本信息

1. 转让底价:357.60万元

2. 保证金:100.00万元

特别说明

1. 标的暂未办理产权证,无法办理不动产权属证书,无法办理产权证的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受让方自行办理标的相关手续,转让方不承担办证相关责任。

受让方资格条件

意向受让方为依法存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认可本项目全部交易条件,自愿按标的现状受让,愿意遵守西部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

重要交易提示

1. 标的资产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本项目所涉资产评估报告、标的信息等披露内容仅为挂牌价格制定参考依据,不作为本项目交割依据。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实地踏勘核实标的,充分了解标的现状、瑕疵、权属情况,自行承担全部投资风险。

2. 本次转让价款为含税价格,税率5%,成交后转让方向受让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3. 交易相关税费由交易双方按国家及标的所在地相关规定分担;标的交付之日起,标的相关水、电、物业等一切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4. 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标的情况后,按挂牌公告要求在系统提交受让登记,按时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至指定账户,保证金到账后方可取得竞价资格;逾期未交纳保证金,视为放弃受让意向。

5. 成交后,受让方须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交易价款和服务费支付至交易所指定账户;逾期未支付价款,转让方有权取消交易并没收保证金。

6. 意向受让方报名前可预约现场看样,看样地点:标的所在地。

(五)大连市沙河口区兰田街40-42号(大客招待所)房地产转让招商公告

项目编号:GG01260421008

本项目在西部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面向社会广泛征集意向受让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标的概况

本次转让标的为一汽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位于沙河口区兰田街40-42号(大客招待所)房地产,坐落于大连市沙河口区兰田街40-42号,房屋所有权证号:大房权证沙单字第2001180530号,建筑面积2302.98平方米,目前用途为商用。

区域及价格优势

标的位于大连市沙河口区成熟主城商圈,城市配套完善,客流基础好,商业区位价值突出;证件齐全,为持证商用物业,业态可塑性强,可做酒店、招待所、配套商业等经营使用。标的评估值2482.61万元,本次挂牌底价2349.00万元,折价挂牌,价格优势明显,适合商业运营、城市更新投资类意向方。

标的按现状转让,转让价格为含税增值税价格,资产处于出租状态,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转让基本信息

1. 转让底价:2349.00万元

2. 保证金:700.00万元

特别说明

1. 标的带租转让,成交后租赁权益按相关约定承接转移,租赁相关的权利义务以《资产交易合同》及租赁文件为准。

受让方资格条件

意向受让方为依法存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认可本项目全部交易条件,自愿按标的现状受让,愿意遵守西部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

重要交易提示

1. 标的资产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本项目所涉资产评估报告、标的信息等披露内容仅为挂牌价格制定参考依据,不作为本项目交割依据。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实地踏勘核实标的,充分了解标的现状、瑕疵、权属情况,自行承担全部投资风险。

2. 本次转让价款为含税价格,税率5%,成交后转让方向受让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3. 交易相关税费由交易双方按国家及标的所在地相关规定分担;标的交付之日起,标的相关水、电、物业等一切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4. 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标的情况后,按挂牌公告要求在系统提交受让登记,按时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至指定账户,保证金到账后方可取得竞价资格;逾期未交纳保证金,视为放弃受让意向。

5. 成交后,受让方须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交易价款和服务费支付至交易所指定账户;逾期未支付价款,转让方有权取消交易并没收保证金。

6. 意向受让方报名前可预约现场看样,看样地点:标的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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